1、参加比赛的车手和有关工作人员,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和法规;遵守国家体育局、国家体育总局汽车摩托车运动管理中心、湖北省汽车摩托运动协会的有关规定;尊重举办地的民族信仰和习惯。必须准时出席各种会议及大会安排的所有活动,否则,组织者有权对其作出处罚。
2、全国摩托车越野锦标赛通则、规则、补充规则未涉及部分,以组委会解释为准。
3、凡参赛的车辆,赛事期间不准随意驶出场外。如有特殊情况,需请示组委会,征得同意后,按照制定路线行驶.(如巡游仪式),更不得在赛场维修区域超速行驶.
4、各参赛车队要加强对车手管理,赛事期间参赛单位车手不准擅自离开赛场,如出现一切交通事故由本人负责,并根据实际情况取消参赛资格.
5、比赛车辆加油时必须熄灭发动机,不准在油库、车库维修区等地方使用明火和吸烟。
6、各参赛车队和车手比赛期间,在赛区注意交通安全和饮食卫生,防止发生交通事故及食物中毒。
7、各参事车队和车手严格尊守比赛时间。
8、报到时须出示有效的身份证照,核实已在报名表上并且在安全承诺签字后方可参赛,否则报名无效,报名费不退还。
9、未满18岁的参赛人员,需经其法定监护人员同意并签字后方可参加比赛。
10、未尽事宜,由赛事组委会另行通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