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公出国(境)团组团长须知
一、外事纪律须知
①出国(境)团组和人员须严格按照批准的出访国家(地区)、日程和在外
停留天数安排出访,严禁超期、绕道,客观原因导致超期、绕道的,应提前向省
外办报备;严禁在申报行程时间内参加与公务无关的娱乐活动;对违规的团组
和人员,我办将视情节轻重,采取谈话、通报批评以及向组织人事和纪检监察
部门通报等措施,严肃查处、追究责任。
②出国(赴港澳)任务批件(确认件)所批准的在外停留天数包含出入我国
口岸的当日,以加盖在护照(港澳通行证)上的我边检出入境查验章为准,计
算实际在外停留天数。如批准在外停5天,边检出入境查验章分别为7月6
日出境,7月11日入境,则实际在外停6天数,属在外停留超期。
③因公出国(境)团组实行团长负责制,出访期间须主动接受我国驻外使领
馆的领导和监督,遇紧急情况及时请示报告。自觉遵守涉外人员守则,严格执
行中央对外工作方针政策和国别政策,严守外事纪律,遵守当地法律法规,尊
重当地风俗习惯,杜绝不文明行为,严禁出入赌博、色情场所,自觉维护国家
形象。
④组团单位和派出单位要事前通过内部局域网、公开栏等便于本单位或本系
统